法律问答

开车撞人被判全责后,对方一直让我去医院垫付医药费,我没钱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14 15:2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肇事司机全责,不肯垫付医药费是违法行为。可以自己先行付上医药费,拿着缴费单据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肇事者全责,造成受害者人身伤害的,必须给予赔偿。
    包括医疗费,医药费,误工费等等。也就是说肇事者必须赔偿。不赔可以直接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肇事司机全责,不肯垫付医药费是违法行为。可以自己先行付上医药费,拿着缴费单据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肇事者全责,造成受害者人身伤害的,必须给予赔偿。
    包括医疗费,医药费,误工费等等。也就是说肇事者必须赔偿。不赔可以直接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法律分析:
    肇事司机全责,不肯垫付医药费的违法,可以自己先垫付上,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肇事司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第十七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