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以业绩不达标辞退我,然后要我写辞职报告合法吗?

无故辞退
2023-07-14 16:3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投诉到劳动局!!

  • 一、公司以业绩不达标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1、公司以业绩不达标辞退员工不合法,如员工业绩不达标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直接以业绩不达标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如下: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合法的,没有合法理由不能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收集证据去当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