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想去另一个地方读初中,需要迁户口。孩子去了,父母一定要跟着吗?

2023-07-14 16: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子女迁户口时,应由其监护人(父母等)之一或者户主陪同办理即可,手续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监护人或者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婚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购房入户)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填写随迁单并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法律分析:家长应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户口迁入地的对应学区,咨询学校的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人员。法律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变更有关注册信息,属于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变更的,须由学生提供合法性证明材料,学校比照考生录取档案严格审核修改,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条 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 小孩户口原则上是要跟着抚养权一方的,但是也没有强制规定户口一定要随着抚养权走。如果其有利于孩子上学,孩子的户口可以在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所在的户口簿上面。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