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城市户口迁入农村手续怎么办?

2023-07-14 16:4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迁入城市户口的办理手续: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房产证、个人申请书、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并注销之前的户口。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农村户口转到城市户口的流程与手续:
    1,自己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拿到自己想转的小区物业或者小区实际管理处盖章,再去派出所盖章(携带资料有:房产证及其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等);2将盖好章的材料拿到原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让其开一封介绍信;
    3.拿着介绍信及原户口本去原户口所在派出所,让其开迁出证明;
    4.拿着迁出证明去迁入派出所办接收即可。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农村户口往城市迁好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一般需要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依法办理相关的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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