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交给别人的,我没有营业执照,对方欠我4000块钱的钱还没结。我去年欠的4000块钱还没给我。每次我问他,我都不回。今晚,我告诉他,我不会支付以前的货款。他打电话给我,说我不会交给他。他说他的店有其他安排,所以我不打算给他。我可以起诉他吗?只有微信证据

债务追讨
2023-07-14 16:5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知需要证明什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别人欠钱要不回来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需要注意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遇到对方不还钱的情况,当事人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并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副本等材料给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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