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之前从我这里拿了7万,说年底给了我14万。现在已经一年半了。我没有给她一分钱。我向她要。她说她没钱,过几年我什么的。我说她只给我本金。我现在不给本金。我能起诉她吗?

债务追讨
2023-07-14 17: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题主先确定以下几个问题,如果有明确的答案,就可以考虑起诉了:
    能否提供明确的被告信息,包括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借条、保证金收据是否为原件;

    用什么方式向被告给的钱:现金还是银行转账?


    从09年至今,有无明确向被告催要还款(明确的书面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微信),每次催款中间隔得时间不超过2年。

    如果能够回答以上问题,建议向当地律师咨询起诉事宜。
  • 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钱要不回来是民事纠纷,可以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
    2、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
    3、开庭审理。
    4、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五日,裁定为十日;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日,裁定为五日。
    5、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确有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
    6、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