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们好打架,对方要10000元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14 18:5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两人打架对方要钱多,可以协商解决,可以要求对方先做鉴定,根据鉴定意见来赔偿。打伤他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如是构成轻伤以上,可能是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办理取保候审;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低刑期或缓刑,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确定是轻微伤的话,那么可以给到对方一定的民事赔偿,但是如果对方漫天要价的话建议走诉讼的途径,由法院来进行裁判应赔偿多少,一般来说,如果是轻微伤的话,这个是不构成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双方打架斗殴导致双方均为轻微伤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先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不予处罚。如果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后不履行的,应当应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对于双方的人身损害,可以根据受伤情况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就医治疗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先报警,如果双方都没有伤,派出所会教育后释放,如果一方有伤,一方无伤,协商医疗和赔偿等善后事宜;把谈话和协商内容写成笔录,双方过目后确认签字; 一方或者双方都是未成年人,派出所通知家长前来领人;双方都是成年人,教育后释放;致人受伤者涉嫌刑事犯罪的,送往看守所羁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