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丈夫和其他女性有开房记录和转账记录。如何找到对方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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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转移共同财产的举证:
1、收集其银行卡或存折线索,记下开户行等信息;
2、收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其转移不动产的
证据;
3、对于转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购物发票或合同;
4、收集其低价出售
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证据;
5、收集其制作虚假债务的证据,与债权人对质。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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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来搜集属于共同财产的证据:搜集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者摘抄;搜集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刷卡凭证,对方银行的存取款凭证、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用于备忘的银行账号等;对其房产车辆信息进行查询;对其他可能存在的财产进行查询。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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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