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居3个月但未办理结婚证明书因感情不和而分手,男性要求退还全部彩礼合理吗?

彩礼
2023-07-14 21:3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规定存在以下情况时要退还彩礼:未办理结婚登记,未领取结婚证;领取了结婚证但未在一起生活的;给予彩礼导致给与人家庭生活困难的。这些一般支持退还,但不是所有的这些情形都支持返还。还要结合具体的细节考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是订婚或同居,是可以退回彩礼
    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 不应当予以返还彩礼的情形有:
    (1)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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