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敬的律师新年好, 我的问题是,我前几天在信用社辖区信用社办理业务时被告知,临街道的信用社有我的一个不良征信记录。并带我去查看了一下:那个信用社在07年10月份时冒用我的身份信息为一个我不认识的人担保贷款,至今未还。导致我在银行有不良记录。 这十年我却不知道,那个信用社也没有通知过我,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

银行
2019-05-30 02:53: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相关的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签订相关合同  
    2.银行下批贷通知书,然后去房管局做抵押登记,拿出他项权证  
    3.将他项权证交给银行,银行放款  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的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 银行起诉后拒不还款的,法院强制执行,冻结你名下其他银行资金,或查封你名下资产如房产、汽车等,最后拍卖后来偿还银行贷款,如果没有可以执行的资产,那你就会被拘留,严重的会有牢狱之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