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没有结婚证,现在分开了,有两个孩子,想带一个在身边,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7-15 08:3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结婚证的,不属于婚姻关系,不需要离婚,直接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即可。如果当事人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
    没有结婚证离婚孩子归谁
    没有结婚证离婚孩子归谁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一般不满2周岁的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2周岁的孩子可以协议约定抚养权,约定不成,由法院判决;
    3、8周岁以上,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法律分析:有小孩但是没有结婚证则双方就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分开不需要通过什么手续,正常分手就可以。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要协商好怎么解决,抚养权归谁。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协议约定履行。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予以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问题,双方的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子女抚养权问题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通常情况下,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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