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婆一直到死异地居住,现在她起诉我离婚,异地诉讼离婚管辖是什么原则?

离婚
2018-08-10 11:53: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异地诉讼离婚程序: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异地离婚协议程序:  
    1.双方持以下材料(
    1.双方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
    3.结婚
    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5.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 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 一般情况下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下列情况除外:
    一、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