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甲方家做事,然后介绍他去一家家具厂定制一扇价值八千的木门,我作为中间人帮甲方带了五千块钱去乙方那!甲方和乙方没有签合同,口头约定,最后甲方限乙方价钱高,没有和乙方商量好自己去另外一家家具厂定制了一扇门,在乙方定制的那扇门已经完成了,现在我去找甲方要工钱,甲方说五千块钱的押金算我的工资

2019-05-30 06:11:2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没签订工程合同,但存在事实的工程劳动。你们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你们可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这个日子就是业主应付款之日。你们可以要求业主支付你们工程款,垫付工资的利息等费用。
    你们这样做是符合法律的。
    如果是由于造价问题,你们可以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发承包双方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仍有异议的,在接到该审核意见后一个月内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清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口头协议是协议的一种,但有其非常明显的局限性,它是指不用书面的形式,通过口头达成的协议,这种协议一般是有法律效应的。口头协议与书面形式的合同相对应。法律规定有些种类的合同是必须用书面方式签定的,否则一定要有第三方当事人证明或口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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