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然侮辱他人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
人格权。侵犯的对象是特定的
自然人。 人格权包括人格尊严以及
姓名权、
肖像权、名誉权。以侮辱方式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一般表现为漫骂、羞辱他人的姓名,对他人的姓名进行有损人格的恶意解释,以使他人的人格、名誉受到损害。
肖像权是公民对自己的肖像利用和保护的权利。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