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合同时有对方信息乱填,合同生效吗?

合同审查
2023-07-15 10:4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没有时间的规定,合同签完没给对方合同仍然生效,合同本身不会因为对方不给合同文本而违法或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合同也是有效的,不过还是要在进行签订完成之后拿到相应的合同,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这是在发生纠纷之后很重要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不生效。但在当事一方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另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且持有已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对方认可的,则合同生效,该合同法律将予以支持。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双方签字盖章,合同会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电子扫描或复印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纷,对方否认合同效力,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合同内容,法院通常不接受传真,另一方就无法证明合同的真实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形式订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书面形式的,应当书面形式,当事人同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