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的程序是:
1、法院立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审查立案,移送执行机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执行人员接到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
3、执行人员应当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线索,以及被执行人申报的财产情况,及时调查核实等。
强制执行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强制执行立案需要以下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一十四条
【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