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我的事,引起别人打架,我会构成刑事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15 11: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不一定需要负刑事责任。一般造成他人轻伤的,才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需要负刑事责任;而造成轻微伤或者未造成伤害的,或者依法不应追责的,则不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应负刑事责任。殴打他人属行为犯,即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殴打他人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伤,即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若行为人有打架行为,且造成他人轻微伤的,属于民事案件,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若是打架致人轻伤以上伤害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案件,应当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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