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友怀孕后自己打胎,男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子女抚养
2023-07-15 11:4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怀孕打胎男方一般是无需赔偿的,但是男方有过错的除外。另外,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了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因其怀孕的行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所以女方可要求男方分担部分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但是如果因此怀孕生子,双方必须负责。未婚怀孕男方无需负法律责任,如果生下了孩子男方需要负抚养责任。男女婚外的性行为,导致怀孕,并非违法犯罪行为,不受法律所规范。
    只是男女双方均不应轻率发生性行为,既然发生了,双方都应该负起责任来,而不应只讲一方的过错,孩子生下来也好,堕胎也好,双方都应负责,所产生的费用当然也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如男方拒绝,可以讼解决,但向法院起诉你必须有证据证明孩子是男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一般来说,男方承担的是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等义务。如果是女方不愿意生产,打胎的,男方并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另外,只有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时,才将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