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刚买了一辆教练车可以延期报废

消费者维权
2023-07-15 12:4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是需要请问交管部门的
  • 根据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在2013年5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小型教练载客汽车报废年限为10年,在2013年5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也需执行现行报废年限为10年的规定。在2013年5月1日前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应当在2014年4月30日前予以报废。
    在用教练载客汽车转为私人,改变使用性质的,仍按照教练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执行。根据新规定,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
    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 汽车被强制报废的,当事人对强制报废不满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强制报废的情形一般是机动车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是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机动车,才会被强制报废。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