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证件丢失的办理方式如下:
1、可以直接去登报办理地,找相关人员进行办理。
2、可以电话联系或者传真资料办理,需要出示相关资料,或者也可以在相关部门申报户籍所在地、开户行、派出所等申报,需要开具登报证明,同时需要与报社联系。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