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快递员不到两个月,打电话让你耐心等待,到最后说是让你申请退款,该不该要点损失费?

消费者维权
2023-07-15 14:2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快递公司欠钱不还最好的方式就要找公司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再重新拟定好还款的日期,如果双方确实协商不好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公司的债务需要由公司来进行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法律分析:赔偿流程法律暂无明确规定,主要是看快递公司的处理进度,一般快的话就几天,如果快递公司不赔偿的,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能需要几个月。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 法律分析:赔偿流程法律暂无明确规定,主要是看快递公司的处理进度,一般快的话就几天,如果快递公司不赔偿的,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能需要几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