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哪些资料?

2023-07-15 16:0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以下证件:
    1、新生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结婚证或生育服务证;
    4、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
    5、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 办理孩子出生证明需要的证件是:新生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或者生育服务证;加盖公章的病例首页、分娩记录;加盖出生医学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 法律分析: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所需要的证件有:
    1、母亲分娩的医院出具的出院结算单,或者是医院签发的接生情况证明。
    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有关单位签发的准生证。
    4、办理孩子出生证明前父母双方应该想好孩子的名字。
    5、带上有关材料到当地的妇幼保健院办理出生证明。如果孩子出生后超过一年没有办理,要先进行亲子鉴定。法律依据:《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齐全、真实、有效,签发机构审核后,由审核人签名,根据《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内容,按《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见附件6)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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