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时机器出现故障,胃被三度烧伤18cm,宽7cm,手臂长15宽7cm,住院10天,一个月不能上班。老板只答应给医药费,补1000块生活费。合理吗?如果工伤被认定,可以评为上级吗?

工伤索赔
2023-07-15 16:3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评不上级的可以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费用。职工在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接受工伤医疗期间,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工伤评不上级的可以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费用。职工在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接受工伤医疗期间,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工伤评不上级可以获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护理费的赔偿。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患职业病的。
    六级工伤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5、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