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已经四年没回来了。在此期间,我们基本上没有联系他,只是偶尔联系孩子。在过去的六个月里,我们根本没有消息,也没有联系孩子。我们有共同的债务。我想起诉离婚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07-15 17: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
    1、先行收集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及债务清单、子女抚养等相关证据,撰写起诉状;
    2、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3、人民法院确认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法院起诉离婚的申请方式是:
    1、首先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
    2、向法院递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3、提交双方财产债务的基本情况,有子女的,提交子女的基本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离婚诉讼申请的办法: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收集好子女抚养、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起草起诉状。然后,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前述材料,提出离婚主张。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通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