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信用卡逾期,银行委托律师事务所让我还贷

信用卡纠纷
2023-07-15 19:2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信用卡纠纷,如果是正常的拖欠,那么属于经济纠纷,当事人积极应诉,并及时还款即可。
  • 关于信用卡纠纷案件:
    1、对方不归还信用卡,应当挂失或者申请银行冻结。
    2、搜集、留存对方使用信用卡的时间,信用卡消费、透支清单。
    3、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 法律分析:信用卡欠款被律师事务所通知,一般就是银行在委托律师起诉欠款人的。
    1、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如果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