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医疗期满20日未到单位报告,被单位辞退,请问单位是否还可以要求支付医疗期间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

无故辞退
2023-07-15 19:3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员工是在医疗期内被单位辞退的,则是违法的,单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关于医疗期,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医疗期满后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仍需要按下列标准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付给其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的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付给其半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医疗期满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可以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