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监视居住期满后,公安机关再次通知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
2023-07-15 21: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监视居住期满后,如果侦查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的,就会移送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判决。
    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的,那就解除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监视居住只是暂时强制措施,不是处罚措施,就是在当事人被定罪处罚前,先将其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比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等,也就是说,被取保、拘留等的当事人,不是有罪之人,在没有法院判决之前,任何人不得被定为有罪。
    监视居住有两种,一种是在当事人家里执行监视居住,还有一种就是由决定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 监视居住期满后这样处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监视居住期满的行为人是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的。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