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是高中,就是一个人打我,他看到我不开心,先打我,他打我的时候我拿刀捅了他的大腿,这怎么判断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15 22:1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鉴定结果为轻微伤,则应当对打人者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鉴定结果为轻伤以上,则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可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并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殴打他人情节较轻标准:
    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纠纷引起,双方均有过错的;
    2、在校学生之间相互殴打,伤害后果较轻的;
    3、行为人的殴打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4、伤害后果较轻的;
    5、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三十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 殴打他人情节较轻标准是: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三十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