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彼时尚店买衣服,一套下来要280,打完折252,再看了看网上的,好像没那么贵,所以就不想要了。因为都要付钱了(店员说不到300,200多。我心里想着220、230也行。)没想到超出了我的预算。我转身就说这价钱我接受不了,想回试衣间换回我的衣服,结果她们店长说吊牌都撕了,意思就是你不买也得买,我真的超火大。吊牌又不是我叫撕的,是她们店员主动帮我撕掉的,当然我也不知道撕掉了吊牌就非得买。她们店长就牛逼哄哄的说我这样做不道德,我说了句,我赔你10块吊牌钱行吗?结果她倒来劲了说我:我都还没生气呢!你还蹬鼻子上脸的。把我堵在试衣间,后来经过协商,200元卖给我,事后越想越委屈,这算不算强买强卖?算不算讹诈我钱???

消费者维权
2019-05-30 08:20:3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强买强卖明显地破坏了自由、平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要严厉的制裁,以保证市场经济能够健康、平稳地向前发展。
  • 强买强卖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选择商品经营者和选择购买商品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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