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合同签订的工资是试用期3200,正常工资是4000,但实际工资是试用期5000,每月25日10%,30日剩下的90%,还没有正常工作,正常工作后的工资是根据情况确定的,如果正常工作是通过试用期的表现来减少工资的,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7-16 05:42:4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分以下两种情况:
    1、工资标准应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合同中会规定你试用期的工资,签订了合同就表示你同意用人单位提出的试用期薪资待遇,如果合同中规定了试用期工资是1500元,那就不能以转正工资的80%来计算。这种情况下劳动法并不支持你要求公司对你进行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那就需要看你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是多少了,如果确实没有达到是可以去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的。
    注意: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是指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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