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想咨询一下工伤认定及赔偿问题

工伤索赔
2023-07-16 06:09: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工伤的赔偿规定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中,即劳动者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1、经认定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赔偿的范围如下:
    (1)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范围:
    ①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②住院伙食补助费;
    ③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④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⑤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⑦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⑧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⑨劳动能力鉴定费。
    (2)用人单位赔偿的范围如下:
    ①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②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③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如果用人单位没人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 员工发生工伤,可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之内去申报工伤。工伤认定之后再鉴定,确定等级之后,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等级标准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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