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具有平等处理权的财产才算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其符合法定的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内,不属于法定的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了
结婚期间工资、生产经营收益以及
继承的财产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