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他人发生争吵,对方用不文明语言用手指着我面部开口大骂,在我没法忍受的情况下用手挡开指向我的手的同时挥手碰到对方面部,等我还没反应过来对方拿着凶器直接打向我眼角,我没打伤他人反被他人打成轻微伤,像这情况我将承担什么责任?对方又该承担什么责任?我该怎样维护自己权益?

2019-05-30 08:43: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被人打伤可以及时报警处理,如果鉴定为轻伤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并要求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是:
      第87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 20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但是如果真是轻微伤,那一般就是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的追诉时效一般是2年。也就是轻微伤追诉时效是两年。不过是要看具体情况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