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每三个月颁发一次绩效奖。我在工作前三个月离开了我的工作。一般这个月的工资是下个月发的,说和别人发的工资一样,所以没多问就走了。结果前几天同事颁发了绩效奖。我没有,说我不在岗,但是他这次颁发了前三个月的绩效奖。我已经完成了这个会计周期。我应该给我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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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您符合绩效工资发放的条件,可通过劳动
仲裁途径追回。如果绩效工资占比较大,对您损失较大,可考虑以欠薪为由书面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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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