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请假回家,单位这边几天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16 10:1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需要人社局投诉
  • 法律分析:
    一、坚持正常的上、下班时间。
    二、严格请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副局长批准,超过三天由局长批准;办、股负责人请假二天以内由分管到局长批准,超过两天由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三天以内由局长批准,三天以上按程序报上级部门批准;局长请假三天以内由党组批准,超过三天按规定报上级批准。机关所有人员请假10天以上者,由局长办公室批准。
    三、凡请假者必须事前具备书面批准手续,并与相关同志衔接工作,待批准后方能离岗,同时交办公室登记,假满后及时销假。
    四、全年事假连续超过30天者(法定假日除外,住院按病假规定执行)纳入工作目标考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 法律分析:请假
    (一)病假、事假无伦时间长短都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告知,绝不能不告而别,不请自走。无人知晓去向,无故不按时上班者视为旷工。
    (二)请假的时限与准假权限
    1、请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负责人请假;
    2、请假一天的向分管副局长请假;
    3、请假超过一天的向局长请假;
    4、请假期满,尚需再续者,应当向有关领导请示续假;
    5、请假期满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