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非法拘禁在看守所快一个月了现在听说又一个月什么情况,现在可以取保吗

刑事辩护
2019-05-30 09:22: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符合法定条件,非法拘禁罪也可能被取保候审。逮捕后,当事人、辩护人或近亲属,均可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不过,能否取保候审,却不是申请出来的,而是办案机关自己决定的。
    如果办案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就是不申请,也是取保;如果办案机关不同意的,即使申请了,也是不同意。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关于非法拘禁罪的客观方面,所谓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实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作为非法拘禁罪严重情况的殴打、侮辱是否包括殴打、侮辱行为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应当包括轻伤罪和侮辱罪在内,但是不应包括重伤害的故意伤害罪在内,对于过失造成重伤的,应适用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结果犯之法定刑;故意造成重伤的,则应根据本条第2款的转化犯规定,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所谓“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仅仅是指过失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且不包括以轻伤为故意而过失地造成重伤的情形在内,因为这种情形仍为故意重伤罪的范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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