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中,老人被汽车倒车撞到胸部,腰椎骨折住院,责任认定由于当事人不能处理,写成轻伤,让对方把车拿走,现在对方不主动赔偿,现在出院,可以吗?它会影响后续的赔偿吗?还是没有证据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16 11:36: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
    】:老人被车撞,对方全责,老人的具体赔偿金额,要按具体情况来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肇事者要作出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老人被车辆撞伤后,应当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助,车辆驾驶人和过往的车辆,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并及时报告交警部门,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出具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当事人就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中对双方事故责任比例的划分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还可以请交警部门出面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