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年前,1月15日我来到酒店工作,这里的主管告诉我,基本工资是22天4000元,我干了16.5天,应该算多少钱?

讨薪
2023-07-16 12:1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基本工资是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来计算的。劳动者的工资是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加班费是在工资的基础上支付的
    1.5倍、2倍或3倍。法律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基本工资计算: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具体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由用人单位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主决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 临时工干了3天是有工资的,但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