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讼书寄来的地址人不在家退回,该怎么办?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16 12:1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 起诉来书可以以快递的方式寄到法院自。
    邮寄起诉书的方式一:挂号信, 邮件可以在邮政网点的窗口查询,也可以在邮寄的时候选择回执,这样对方在收到的时候需要给你的回执单签名,拿到回执单后可以作为证据; 方式二:特快专递 ,可以在网上查询也可以在窗口查询,特快专递不能加办回执业务,不过可以办理短信回音,就是在对方签收的信息返回后,11185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你留的手机号上通知你。
    你起诉书寄到法院,法院审查并受理后会联系你要求你交诉讼费的。所以你提交的诉讼材料一定要含有你准确快捷的联系方式,比如手机号。
    检察院把起诉书送到法院了,就是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一般在两个月以内审判完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法律文书,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直接送达。
    由法官或书记员将法文书送到被告处,由被告或与其同住的家属签收。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定代表人外,专门负责收件的人也可以签收。在实践中,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领取大致也可以算直接送达。
    二、邮寄送达。邮件回执签收日期为送达日。
    三、委托送达。被告住所在外地的,可以委托住所地法院送达。
    四、留置送达。直接送达时被告方拒绝签收,法官可以找见证人见证,由见证人签字后将法律文书留在被告处,即为已经送达。
    五、公告送达。采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在报纸和法院所在地公告,一定期限后即视为送达。
  • 针对这种情况,当事人一方可配合人民法院采取以下措施:
      
    1、到被告方居住地点送达诉讼文书,直接送交受送达本人,被告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2、 被告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进行留置送达。
      
    3、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4、 如果受送达的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5、如果经过上述送达程序,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