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时身份证和结婚证上的名字不一致,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16 12: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结婚证名字与身份证名字不一样想离婚。
    1,需持居民户口簿到所在辖区的派出所添加一个曾用名,也就是结婚证上所登记的名字。
    2,夫妻持增加曾用名后的居民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及 3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补领结婚证手续。
    3,凭夫妻俩各自身份证,户口本,补领的结婚证,各自单独证件照片,一起到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异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
    1、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
    2、当事人如果因为姓名变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婚姻登记机关应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应当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一、结婚证名字与身份证不符怎么办
    1、结婚证名字与身份证不符,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等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将实情反映给民政部门,申请更正原婚姻登记,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进行婚姻登记的更正了。
    2、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
    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二、结婚证办理流程有哪些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持户口本、身份证和无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证明材料等,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必要的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