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只有对方的身份证,能找到他现在的居住地吗

2023-07-16 13:1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对方是否有居住证?如果没有,您可以尝试去居委会或者物业开具相关证明。
    如果您选择去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起诉,一般要提供居住证或者暂住证等文件证明。如果对方没有办理居住证,或者您不掌握对方的居住证,可以尝试去居委会或者物业开具相关证明来表明被告确实在该地居住满一年。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您的个人情况提供进一步的专业解答。
  • 法律分析:没有强制性要求。如果知道现居住地址,就写现居住地址;如果不知道,写身份证地址也可以。如有需要,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可以随时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法律分析:不是,只有当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时候,户籍才是身份证上的家庭住址。如果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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