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怀孕了,母亲强行带她去医院,母亲签字打掉了孩子,这是不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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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
结婚后,父母强行带子女打胎的,犯法。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其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强制性的流产是违法的行为,侵犯了子女的人身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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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女方瞒着男方把孩子打掉是合法的。法律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即生育是妇女的一项基本权益,妇女本人可选择是否生育子女,因此瞒着男方把孩子打掉不犯法。
法律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第四十八条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保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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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父母强行带子女打胎犯法。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强制性的流产是违法的行为,侵犯了子女的人身权。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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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