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快递员放在超市代收点被别人代收?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07-16 16:4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快递被别人签收了,可以联系派件快递员。有快递单号的话,可以看到快递动态,可以查到快递是谁派送的,以及派件快递员的联系方式。还可以联系发件网点客服,跟她们沟通的快件问题,叫他们帮忙查快递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八条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 如果是本人要求将快递放在超市,快递丢失了就是本人的责任;如果是快递员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私自将快递放在超市,并且造成了快递丢失的后果,那么就是快递员的责任。
    根据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扩展资料: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三十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快递服务安全。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发生突发事件的,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快递暂行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 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进行投诉,或者直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代收货款的时候应该有张单据,上面写了代收多少货款,这个可以做凭证,如果物流公司故意拖延,可以到国家邮政局投诉,投诉之后一般都有反馈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直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待判决生效后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一般欠款的诉讼时效是二年,注意不要超过该诉讼时效,超过后法律不予保护的。
    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四十二条 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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