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撞到我了,结果我没事,对方脑袋缝针了,我需要出医药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16 17:4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遭受意外伤害的,能依法获得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收入。但前提是存在侵权人,没有的则一般要自己承担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开车撞了人可以先垫付医药费,也可以不垫付。如果无人垫付的,保险公司以及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收到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后,应当及时垫付抢救费用。此外医院也不得因为没有支付抢救费用而拒绝治疗。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 刑事伤人的,造成他人人身损耗的,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其中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七条第一款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八条第一款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