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几天前,通过微信,买了减肥产品,第一次买了488元,结果没用,他们让我买第二次,5680,也用了三四天,商家以产品为由,想让我买,我拒绝了,感觉有用,但停下来感觉胃不舒服,恶心,想呕吐,然后要求商家退款,商家不退款

消费者维权
2023-07-16 18:3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家不给退款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自己的产品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产品,且商品在退化期限内的,可以与在网上与店家取得联系,要求对方退货,如果对方不退货,告知对方其违法行为,迫使对方履行退货义务。
    2、如果消费者买的商品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在退货期限内商家拒不退货的,可以拨打12315举报电话,直接投诉商家。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卖家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或与当事人的约定进行退货,或者要求卖家更换、修理。
    没有国家规定或与当事人约定的情况,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更换、修理。
  • 当事人在微商处买东西后,商家拒绝退款的,消费者可以选择与卖家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还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解决问题。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
    】:网上买东西退货了商家不退款可以投诉,故意拖延退款,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且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三条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