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x买了个铺位,交了定金五万,当我去交尾款要签合同的时候发现合同条款有问题,(铺子原价说是13000多一平,每年按照5%的租金返回,返五年的租金直接在房款中扣除了。而签合同的时候写的是7000多一平。我认为他们是偷税漏税,是欺骗)所以没交,我现在要求退房要定金,请问他们是否违法?我是否能要回定金?

2019-05-30 10:11: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简单来说,定金是一种法定的担保形式,作为合同履行的金钱担保普遍存在于买卖合同关系中,在《合同法》、《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均有明文规定,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

    1、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

    2、定金必须实际完成了交付;

    3、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

    而“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卖家就房屋买卖初步达成意向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
    同时,订金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适用不了“定金罚则”,而是得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那么,了解了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之后,购房者在与开发商或者中介进行交易的时候应该擦亮眼睛多留个心眼:

    第一,不要着急与开发商或者中介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先交定金,要双方达成一致协定,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二,将“定金”写成“保证金”、“订金”、“预付款”、“诚意金”等,一旦房屋合同签不成所有款项能退回。
  • 关于定金要回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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