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乡下的土地户主没了,女儿的土地都在娘家,不会被收回

土地纠纷
2023-07-16 21:20:4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不可以。土改时被没收的地主房屋及所属土地是不能收回的,分配给人民的土地,由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土地契约及债约,一律缴销。
    法律依据:《中国土地法大纲》
    第十一条 分配给人民的土地,由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其自由经营、买卖及在特定条件下出租的权利。
    第十四条 在土地制度改革期间,为保持土地改革的秩序及保护人民的财富,应由乡村农民大会或其委员会指定人员,经过一定手续,采取必要措施,负责接收、登记,清理及保管一切转移的土地及财产,防止破坏、损失、浪费及舞弊。
    农会应禁止任何人为着妨碍公平分配之目的而任意宰杀牲畜,砍伐树木,破坏农具、水利、建筑物、农作物或其他物品,及进行偷窃、强占、私下赠送、隐瞒、埋藏、分散、贩卖这些物品的行为。
    违者应受人民法庭的审判及处分。
    第十五条 为保证土地改革中一切措施符合于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及意志,政府负责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保障农民及其代表有全权得在各种会议上自由批评及弹劾各方各级的一切干部,有全权得在各种相当会议上自由撤换及选举政府及农民团体中的一切干部。
    侵犯上述人民民主权利者,应受人民法庭的审判及处分。
    第十六条 在本法公布以前土地业已平均分配的地区,如农民不要求重分时,可不重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