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离婚四年了。我当时没有要求女性的抚养费。我现在还能要求吗?因为孩子的母亲从离婚开始就没有见过孩子。太可恨了

子女抚养
2023-07-16 22:1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探视权
  • 不能要求给抚养费了,但是可以要求适当的帮助
  • 女方不给抚养费的,分以下情况处理:
    1、女方不抚养孩子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具体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男方可诉至法院;
    2、诉讼离婚后,女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若女方为抚养孩子一方的,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全部抚养费。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
    一、二款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