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
买卖合同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卖方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①出卖方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股东会议决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②出卖方是自然人的,应提交出卖人及其共有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③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
④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⑤拟出卖房屋为国有资产的,需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的证明文件;
⑥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买方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①买方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
②买方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③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3)卖方人、买方人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