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个朋友,打架原因是因为别人先来打他,但是他向他的同伴提出找钢管防身,这应该属于自卫,但是现在有一个人重伤,他和警察交代是他先捡钢管的,但是最先动手的不是他,应该判几年?

暴力伤害
2019-05-30 11:25: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打架,朋友 可参考以下条文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因此,如果双方有辱骂并打架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未成年人打架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以上(包括轻伤)就足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依照我国刑法——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按照你所说——法官应当在第二个处刑档次上判,也就是3~10年有期徒刑。
    如果小静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还要在3年以下判——因为是未成年人。
    如果已经成年——我估计是最好的情况是判3年,如果判3年的话,还可能缓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